我有过一段烟花般的婚姻,是父母包办媒妁之言,来得快去得也快,虽然没有登记结婚证,但也属于事实婚姻,由于我的万般忍让,让她的脾气越发越大,看着可怜的两个孩子,我咬咬牙,忍了又忍,到最后这段闪电般的婚姻还是走到了尽头,他无情的把两个孩子撇给了我,小的才1周半,很清楚的记得是小千金断奶的第二天。父母怕我带这两个孩子不好找对象,于是打算把两个小生命送亲戚家抚养-------这是两个生命,并不是货物,也不是什么小猫小狗,说送人就送人的,我也舍不得为了我自己,而让两个孩子受罪,所以我很坚持,不让父母送亲戚家抚养,本来想以后慢慢找个好点的女孩子,再作打算,但大儿子快要上幼儿园,怕以后对他影响大,也为了自己能找个能一起走过岁月尽头的另一半,才在此注册。 我希望那个她,能够疼爱这两个无辜的小生命,有句老话说的好:生娘没有养娘大,能把他们视为己出,我就放下一千个心了,以后如果还想要孩子的话,一个两个还是可以的,别...